李 敏 律 师
工作简历:
◆上海市华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、法学学士。
◆1986年获上海大学文学院法学学士学位。毕业后在上海市第二人民警察学校(现上海市公安高等专科 学校)任教,从事法学教育工作。1988年通过中国律师资格考试,成为执业律师。1993年起在上海市 华夏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。
◆在长期办理律师综合业务的过程中,逐渐形成了自己的专业方向,尤其擅长房地产、建筑工程、对外 贸易等领域的诉讼和非诉讼业务;
◆从业以来成功代理多起争议标的数额巨大、法律关系复杂、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经济案件,积累了丰 富的律师实务经验,具有较深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优秀的从业业绩。
◆在代理房地产经济业务方面,参与了几个著名公司诉讼标的数额巨大的诉讼业务。如南洋兄弟烟草有 限公司房屋纠纷案、东方国际集团永丰公司房屋买卖纠纷案、东方物产集团参联建纠纷案、永盛公司 建筑工程纠纷案、东方国际贸发公司外贸代理纠纷案等一批具有影响的案件。
◆在外讼业务方向,为本市一些较有知名度的企业提供外讼服务,如东方国际商业(集团)有限公司下 属公司进行改制的资产重组提供法律服务、三鼎公司质押货款提供法律服务、上海上实集团公司下属 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。
◆李敏律师先后担任了在沪近几十家中、外资公司(企业)的法律顾问,其中多为较有影响的著名企业 。 
◆执业年限:1993年7月至今。
 
 
缪 林 凤 律师
  缪林凤律师,上海市华夏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。先后就读于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,中央政法干校师资培训班,复旦大学法律系法制史专业硕士研究生班,曾于一九九五年下半年作为访问学者赴美学习、交流。
  缪林凤律师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从事法学教育工作,后期从事律师工作至今。一九八七年被评为讲师职称,一九九六年被评为“二级律师”职称。现同时兼任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,山东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,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法学院客座教授。
  上海市华夏律师事务所一九八六年成立至今,缪林凤律师尤为珍惜事务所的信誉,以自己认真踏实、刻苦敬业的作风与事务所同行谨慎地维护事务所的良好声誉。
  缪林凤律师承办多种法律事务,尤其擅长民事、经济等方面的诉讼业务,兼办刑事及非讼,诸如企业购并等业务,注重对民法、经济法、行政诉讼法的研究,曾撰写过多篇民事、经济方面的法律论文和文章,在法律专业期刊及有关报刊上发表。
  她曾办过多起在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影响的刑、民案,其中被拍成电视在国外播放。缪林凤律师办案追求成功,尽自己最大努力维护客户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赢得了不少当事人的赞誉,也曾被上海市律师协会评为“上海优质服务十佳律师”提名奖;被上海市妇联评为“上海市优秀妇女工作者”、“上海市三八红旗手”等荣誉称号。
  缪林凤律师十分关注法制建设,律师业务发展,她的多项有益的建议和提案,得到了市有关部门的认可和采纳。
  缪林凤律师同时还兼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,上海市法学会理事,上海市妇女联谊会会长、中华全国女律师协会副会长等职,还是上海市政协委员,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特邀督察员。
 
 
陈 良 律 师
  陈良律师,上海市华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。男,1987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本科,获法学士学位.毕业后分配至徐汇区人民检察院,在检察院工作的8年中,先后在批捕、起诉、反贪等部门工作,深入了解及体会了办理刑事案件的程序及实体内容。1997年进入律师事务所,98年考取了律师资格,99年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。
  陈良律师由于长期在检察院工作,故对刑事案件的办理有较为深刻的体会,同时由于该律师对案件有敏锐的洞察力及与公、检、法部门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,故所经办的刑事案件大都取得了较为满意的结果。从事律师职业后,陈良律师又担任了多家房地产公司及物业管理公司的法律顾问,曾代理开发商办理了大量房产及建筑案件,取得了很好的经济及社会效益,同时也代表业主利益与开发商打了多起官司,其代理的业主要求开发商退款的案件被《案件聚焦》栏目及《庭审纪事》栏目多次播出,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  陈良律师年富力强,精力充沛,视野开阔,思维敏捷,其表现相当自信沉着,兼有与政法各部门较强的沟通能力,故陈良律师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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